陕西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确定下限3120.6元 上限15603元

时间:2019/9/22 16:44:37 赞:0 踩:0 阅:1915 标签:陕西

9月18日,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消息,自2019年1月1日起,陕西采用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,核定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,2018年度我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2412元,月标准为5201元。

按照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%核定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120.6元,按300%核定的缴费基数上限为15603元。



用人单位应在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据实申报本单位职工的缴费基数,职工2018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3120.6元的,按3120.6元申报,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15603元的,按15603元申报。

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,2019年度可在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2412元的50%至300%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。


66640ec4ly1g74g8wxh9sj20u01ehtvk.jpg

评论一下

发表评论

注册用户登录后才能发表评论,请登录注册